1、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市级或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心前两年的科技经费投入高于企业销售额的3%。
2、申报受理程序:
(1)申请单位须填报桐乡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和有关附件一式 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镇乡(街道)科委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4)对通过评审的企业,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3、申报时间:
由科技局发文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4、优惠政策:
对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给予3-5万元经费资助。
5、办理与咨询科室
高新技术产业科, 电话:88107839 88102552 传真:88102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