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2)企业的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与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3)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本企业年度销售总收入的2%以上。
2、申报所需材料:
(1)填写《嘉兴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科技人员的名单及主要人员学历资格证明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新办企业除外);
(6)企业新产品开发的有关资料。
3、申报受理程序:
(1)填写《嘉兴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2)镇、乡、街道科委受理,上报高新科,统一送嘉兴科技局;
(3)嘉兴科技局评审;
(4)嘉兴科技局发文公告。
4、申报时间:
由嘉兴科技局发文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由桐乡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5、优惠政策:
对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实施科技项目,市科技局优先立项,科技经费优先支持,同时优先申报国家、省的各类科技计划,享受有关政策。
6、办理及咨询科室:
高新技术产业科,电话:88107839 88102552 传真:88102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