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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 (1) 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2) 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有重大技术发明,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 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产品、工艺、技术、材料、品种并推广和应用,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4) 在社会公益类科技事业中得重大成果及推广应用的; (5) 在软科学类研究领域,取得显著实效的。 2、申报所需材料: (1)嘉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2)相关证明材料(含科技成果登记证明、鉴定验收证书、专利证书及项目完成人其他有关获奖励情况等)。 3、申报和受理评审程序: (1)由嘉兴市科技局发文,通知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2)桐乡市科技局根据嘉兴要求,组织项目推荐上报。其中工业项目由高新科推荐、农业和社会类由农社科推荐。 (3)嘉兴市科技局受理、评审。 (4)以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公布奖项。 4、优惠政策: 获嘉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5000元。 5、办理及咨询科室: 高新技术产业科,电话:88107839 88102552 传真:88102095 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电话:88102317 传真:88102521 |